為深入貫徹落實2021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提升執法監管能力,5月28日,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培訓會在長春召開。全省縣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及執法工作負責人300余人參加會議。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部門相關負責人應邀出席會議。
培訓會對我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和分析,查找了我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存在的短板和瓶頸,明確了今年全省生態環境執法和大練兵工作的目標任務——以深入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主線,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為載體,堅持嚴的主基調,堅持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和依法治污,落實時間、區域、對象、問題、措施“五個精準”的要求,持續、精準開展各類執法專項行動,不斷優化執法方式,全面提升執法效能,為深入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駕護航。
目前,全省生態環保執法隊伍編制數量達到2600余名。“我們一方面要堅持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另一方面要堅持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質,充分發揮執法隊伍‘鐵拳’和‘利劍’作用。”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人表示。
記者在培訓會上了解到,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我省堅持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在深化執法改革、推動執法制度機制建設上取得了積極進展。聚焦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各類執法行動有效開展,全省共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案件1023起;建立了以“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常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了污染源企業和執法人員名錄庫;疫情防控和服務“六穩六保”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