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欣欣)今年8月,扶余市拉林河沿岸村屯遭受洪澇災害,農田被淹,房屋受損。扶余市堅持以人為本決定對鑒定為D級的危房進行拆除,鼓勵受災群眾通過房屋重建和房屋置換的方式進行災后重建。為維護受災群眾的合法權益,扶余市公證處立足公證職能,推出一系列便民舉措,為受災群眾購房辦理公證業務,確保受災群眾早日搬入安全住房。
在受災群眾購置房屋公證中,針對農村房屋確權后暫未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申請人無法提供不動產權證的特殊情況,通過協調不動產登記中心打印房屋確權信息,由賣方做出承諾和村委會加以證明的方式來確定房屋產權,在確保產權無糾紛的前提下,實行“容缺辦理”制度。同時,簡化辦證程序,開辟綠色通道,及時且快速為受災群眾購房辦理公證手續,并且對受災群眾申請辦理的公證業務實行公證費用全免,最大限度地減輕受災群眾經濟負擔。
截至目前,扶余市公證處已深入到鄉(鎮)進行災后重建公證指導4次,解答災后重建咨詢50多次,與援助的松江公證處、前郭縣公證處共攜手為受災群眾辦理購房公證2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