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是XX公安局民警
你涉嫌XX案件
現在要求你配合調查……
不配合,要被抓去坐牢”
不要怕!
這些都是“冒充公檢法”詐騙的
慣用話術
詐騙套路解析
01
偽裝身份
詐騙分子冒充公安局、檢察院等公職人員身份,“通知”受害人涉嫌犯罪,要求其配合調查。
02
偽造文件
詐騙分子向受害人發送偽造的“警官證”“通緝令”等文件,甚至故意拍攝高仿“公檢法部門”的工作環境及工作人員制服,騙取受害人信任。
03
威脅恐嚇
詐騙分子不斷強調案件涉密,不得與任何人聯系、透露信息。另一方面聲稱可以幫助受害人澄清事實,但需要受害人配合“調查”,自證清白。此時受害人因害怕或緊張而大腦空白,聽從詐騙分子的進一步指令。
04
實施詐騙
詐騙分子以走資產清查程序證明受害人清白為由,誘導受害人將資金轉入“安全賬戶”;或要求下載會議APP,通過屏幕共享,竊取受害人賬戶信息,將銀行賬戶里的錢轉走;或指使當事人取出現金送至指定地點交給特定人員,或安排所謂“公證員”上門拿取現金。最終將受害人錢款洗劫一空。

一、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不會通過電話或網絡辦案!不會用短視頻、微信、QQ等形式發送逮捕證等文書,沒有所謂的“安全賬戶”。凡是要求轉賬進行資金核查的,都是詐騙!
二、如有陌生人要求大額取現或購買黃金等貴重物品,并通過郵寄或網約車、快遞等方式運送的,請提高警惕切勿貿然行動。
三、如遇自稱公檢法人員主動聯系,不要輕信,遇到拿不準的情況應及時撥打96110報警,或到轄區派出所報案求助。
來源:吉林省互聯網舉報中心
初審:馬萍
復審:劉晗
終審:張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