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吉林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金杰為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決定其代理吉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金杰同志在供職發言中表示,被組織上提請為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人選,感到非常榮幸。從邊疆地區來到吉林市工作,深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今后工作中,將和市檢察院班子一道,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全面深化檢務公開,持續規范司法行為,以監督和公開促公正、樹形象,努力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為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應有貢獻。
編輯: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