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報訊(記者鄒鵬亮)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0〕39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加快發展的政策意見》(吉政辦發〔2016〕70號)精神,圍繞“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解決群眾“充電難”問題,我省全力推進高速公路沿線充、換電設施建設工作,吉高集團于2020年首先在四平、查干湖、延吉等20對服務區安裝了7kW交流充電樁,在吉林北服務區安裝120kW直流充電樁,提供基礎充電服務,基本滿足了過往司乘人員對充電的需求。
近年來,吉高集團以不斷滿足群眾需求為服務宗旨,積極推進“交通+新能源”應用及充、換電設施建設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交通要先行”不僅僅是保通、保行、保暢的問題,更是長期發展戰略。新能源在運輸領域的應用過程中,吉高集團將主動作為,做好超前工作,確保新能源汽車在吉林省高速公路路網中能夠及時充電,暢行無阻。
在“十四五”期間,吉高集團將繼續加強充電樁的服務保障能力建設和換電站的布局和服務能力建設,為全省高速公路全路網“兩個能力”建設創造基礎條件。計劃年內在京哈高速公路和長春周邊120公里范圍內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開工建設充電站和換電站,其中120kW直流充電樁50臺,換電站5處,力爭3年內充電站和換電站建設覆蓋全省高速公路網,滿足新能源汽車未來10年內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