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關于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1年第52期)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24類食品共1007批次樣品,檢測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的1007批次樣品中,合格樣品969批次,不合格樣品38批次。不合格樣品包括:餐飲食品19次,食用農產品16批次,調味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其生產日期/加工/購進日期等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德惠市惠發街張雷菲洋水果蔬菜超市銷售的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5),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敦化市桂芹蔬菜攤床銷售的菠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7),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延吉市河南市場周友芬蔬菜攤床銷售的韭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前郭縣前郭鎮李雪峰蔬菜攤床銷售的韭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7),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五)高新園區全山韓式炸醬面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湯碗)(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六)高新園區全山韓式炸醬面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餐碟)(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七)高新園區全山韓式炸醬面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酒碗)(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八)敦化市鮮匯源海鮮行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九)永吉縣口前鎮小宇水產商店銷售的蝦爬子(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檸檬鮮生烤肉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餐盤)(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馮記麻辣燙面串坊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餐盤)(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馮記麻辣燙面串坊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面盤)(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三)松原市陽光商城李丹魚攤床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四)琿春市益源生鮮超市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五)二道區眾益農貿市場彥龍水產攤床銷售的死青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六)二道區眾益農貿市場彥龍水產攤床銷售的蝦爬子(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七)高新園區千年阿里郎料理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湯碗)(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八)高新園區千年阿里郎料理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餐碟)(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九)吉林省集思康盛餐飲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致遠街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大圓盤)(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十)永吉縣口前鎮忠仁蔬菜店銷售的胡蘿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一)農安縣農安鎮小胖子海鮮店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川辣小兵火鍋店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白方盤)(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川辣小兵火鍋店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小平盤)(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四)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川辣小兵火鍋店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黑方盤)(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五)松原市寧江區金池海鮮批發店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7),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六)吉林省地利生鮮農產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雙陽上東店銷售的白花生(生干籽類)(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7),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七)高新園區祝哥最火燒鴿坊致遠街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酒杯)(加工日期2021-10-07),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八)延吉市萬益大市場超富達海鮮店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7),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九)琿春市金夏經貿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延邊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吉林米醋(305ml/袋、生產日期2021-05-13),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十)朝陽區藍景長白山小魚湯館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筷子)(加工日期2021-11-04),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卅一)南關區馬路邊邊磐石路涮串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餐盤)(加工日期2021-10-26),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卅二)磐石市東寧街李忠芬食品綜合超市銷售的杏鮑菇(腌漬食用菌)(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4),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卅三)二道區眾益農貿市場云晶水果攤床銷售的果潤香蕉(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6),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卅四)朝陽區渝五爺串串鍋餐飲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水杯)(加工日期2021-11-12),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卅五)朝陽區渝五爺串串鍋餐飲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小圓盤)(加工日期2021-11-12),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卅六)朝陽區渝五爺串串鍋餐飲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小方盤)(加工日期2021-11-12),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卅七)朝陽區渝五爺串串鍋餐飲店經營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飲具(方菜盤)(加工日期2021-11-12),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卅八)大慶大商百貨大樓有限公司松原新瑪特休閑購物廣場銷售的烤明太魚(購進日期2021-09-23),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