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一級巡視員王順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順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并收受財物;罔顧國法,偽造身份開設金融賬戶;毫無紀法底線,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借款、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
王順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順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原標題: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一級巡視員王順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