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5年度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稅務局,長白山管委會醫療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稅務局,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稅務局:
為切實做好2025年度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按照《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4〕19號)等文件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籌資標準
2024年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670元,2025年度居民財政補助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2025年度全省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00元。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統籌區居民2025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維持不變,仍為每人每年10元。
二、資助參保政策
醫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困難群眾給予參保資助。其中,對城鄉特困人員、孤兒給予全額資助;對城鄉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以及脫貧不穩定且納入相關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給予定額資助;對未消除風險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及因病納入監測范圍的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可通過醫療救助給予定額資助,定額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定額資助后個人實際繳納居民醫保費為每人每年250元。
對穩定脫貧人口以及經醫療救助資助后參保仍有困難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地方可探索通過慈善幫扶、公益捐贈、村集體經濟收入、扶貧項目資產收益、萬企幫扶等予以綜合資助。
三、集中繳費期限
集中預繳期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與居民醫保費同步征收。居民在集中預繳期外參保繳費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加強部門協同,加大政策宣傳與政策解讀力度,積極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基層動員、個人盡責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確保完成全省2025年度參保繳費工作目標任務。
(二)保障財補資金。各市縣財政部門要按照相關工作要求,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并及時撥付至各統籌區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各統籌區醫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于12月5日前將市縣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情況報送至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財政廳。
本通知其它未盡事宜,按照現行參保繳費相關要求落實。國家有新規定、新要求的,按新的規定要求執行。
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吉林省民政廳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24年8月30日
原標題:關于做好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初審:劉晗
復審:馬萍
終審: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