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城區“奔向未來·消費寬城”
消費券補貼發放活動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提振消費政策,進一步推動汽車以舊換新,為百姓帶來更多優惠,長春市寬城區計劃投入100萬元開展“奔向未來·消費寬城”消費券補貼發放活動(第三期),公告如下。
活動主題
寬城區“奔向未來·消費寬城”消費券補貼發放活動(第三期)
活動時間
2025年9月24日起至9月30日(以購車發票時間為準),期間如申報的資金已經達到活動資金上限,活動同步結束。
活動對象
活動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戶籍不限)。
補貼條件
1.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寬城區汽車銷售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購買5萬元及以上小型、微型乘用車(含新能源車、混合動力車),不包括營運車輛和二手車。
2.按照本公告要求上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人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后可獲得消費券紅包。
3.申請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日期為準,發票日期需在2025年9月24日—9月30日之間(含30日)。申請名額先到先得,以消費者提交合格的申報材料時間為序,資金用完活動即止。
4.落籍地域不限制。
5.此次補貼活動可以與長春市汽車消費券疊加享受(需要同時滿足相關活動的標準要求)。
消費券標準

申領方式
1.消費者申報
(1)消費者在手機等電子設備上下載“云閃付APP”并使用購車者本人手機號碼、身份信息完成注冊。
(2)進入“云閃付APP”首頁,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車補貼”。
(3)選擇“長春寬城‘奔向未來·消費寬城’消費券補貼發放活動(第三期)”,進入后點擊“授權登錄”,同意授權申請。
(4)按照提示準確、清晰上傳以下材料:
①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銷售方名稱需與附件1的企業名稱一致)。
②購車人身份證(人像面、國徽面)。
③機動車登記證書(綠本的第一頁和第二頁)。在消費券發放到位之前,建議不要更改車牌號或者更名過戶。
④機動車行駛證主頁。
⑤銀聯商務POS機購車刷卡小票。
注:具體以云閃付小程序頁面提示為準。
2.審核環節
①審核包含機審、初審、復審三個階段,由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進行機審和初審,長春市寬城區委托相關機構負責復審。
②消費券將于2026年6月30日前發放。復審通過后,會定期分批將消費券發放至消費者本人“云閃付APP” - “我的” - “紅包”- “專享紅包”。
3.消費券領取
①在審核通過后,“云閃付APP”會顯示“復審通過”,消費券按批次發放至消費者本人“云閃付APP”紅包內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費者收到消費券到賬短信通知后,可查詢本人“云閃付APP”-“我的”- “紅包”- “專享紅包”。云閃付紅包限于2029年12月31日前使用,逾期失效。
溫馨提示
1.活動期間,每位消費者只可申報其名下一輛汽車的消費券紅包(同一設備、同一注冊手機號、同一身份證號或者同一APP賬號等任一條件,均視為同一用戶,用戶需使用本人的電子設備、APP賬號親自申報)。
2.如因上傳圖片不清晰、資料上傳不全等原因,云閃付平臺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請人可在2025年10月30日之前補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視為放棄資格。
3.如因消費者個人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且遇名額使用完畢的情況,相應名額將不予保留;如消費者上傳虛假材料占用名額(例如為搶占名額上傳其他人的證件材料),將取消參與資格;發現商家有違規作弊行為的,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
4.請廣大消費者配合商家共同維護好現場秩序。
銀聯商務客服電話:95534
相關要求
1.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任何消費者或者汽車銷售企業如出現作弊違規行為,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2.購車補貼直接核補給購車人,寬城區經銷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享受購車補貼資金。
3.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促消費補貼及使用出現變更或調整,以政府相關公告為準。
4.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應當做好汽車補貼政策的學習、宣傳、活動解釋等相關工作,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5.用戶在申請、領取、使用消費券期間需保持云閃付手機號一致,中途不得私自更換手機號,如更換手機號導致領取不到消費券,不予補發。
附件1:寬城區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名單

附件2:云閃付紅包使用說明
1.云閃付紅包不受使用地域限制,任何銀聯合作的線下商家均可使用。
2.用戶獲取購車消費券紅包后,可在銀聯合作商戶進行刷卡或掃碼交易(交易時所使用62開頭銀行卡需綁定云閃付賬戶)。
3.用戶在支付前需打開手機后臺GPS定位。
4.在使用定向紅包抵扣訂單金額時,需確保云閃付APP - “我的”-“設置”-“支付設置”-“紅包/積分使用設置”-“使用紅包抵扣”已開啟。配套消費券紅包可拆分多次使用,每次消費定向紅包時,用戶需額外支付銀行卡內0.01元。例:如支付10元的交易,用戶銀行卡需扣款0.01元,剩余的9.99元可用紅包進行抵扣。
5.由于用戶電子設備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閃付綁定銀行卡余額不足、卡片掛失、換卡等自身原因可能導致無法使用定向紅包。
6.當用戶在交易時使用紅包抵扣,如發生撤銷、退貨等反向操作,用戶實際支付金額原路退回至原支付銀行卡,定向紅包退還至用戶。如發生部分退貨,則按比例退還用戶實際支付金額。
來源:寬城區商務局
初審:劉晗
復審:馬萍
終審:張宇



